一个回应,走上索赔之路
1995年9月,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我作为中国女律师代表,参加了这次大会。中国方面的会议牵头单位之一是全国妇联。为了更好地参加大会,全国妇联在会前几次召集参会的代表做会前的准备。根据会议分工,参会的律师主要是在会上谈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在会议开始前的一次准备会上,我们做了分工,我的发言主要是谈在离婚后对妇女财产权益的保护问题。参加这次会议的执业律师有我和黄丹涵两位,另外还有我们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周纳新以及重庆律师协会的一位女性会长。我们四位是律师界的正式代表,其他也有旁听的律师,但不发言。在全国妇联召开的准备会议上特别强调了一条纪律:会议期间可能有人要提出“慰安妇”问题(在当时,认为“慰安妇”是军妓),对此要求不做表态,不介入。在这个准备会上,我是第一次听说了“慰安妇”这个词,从此这个词也在我的记忆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在此之后的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我为中国大陆“慰安妇”和被强掳赴日中国劳工的对日索赔倾注了大量心血。
【书籍】【口述纪实】2015年《索赔:亲历中国“慰安妇”及被强掳赴日劳工诉讼》康健、刘荣军 著;北京日报出版社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