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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逾2000女子被强徵为“慰安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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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妇


马英九于2012年前往屏东探视曾为慰安妇的受害妇女(右)\资料图片

【大公报讯】二战期间,日军在亚洲国家犯下了种种惨绝人寰的暴行,其中,有计划、有组织实施的臭名昭著的“慰安妇”制度,被学界称为“本世纪最残暴、最野蛮的性暴力犯罪”。

据估计,台湾有2000多名女子被迫成为日军“慰安妇”,残暴的罪行给她们带来了永久性的伤害。台湾学者在对原台湾“慰安妇”进行调查和个案分析时发现:原“慰安妇”多生活孤独,晚景凄凉、疾病缠身,普遍不孕。

台湾从1999年起开始对日进行跨海诉讼,几位台湾受害妇女鼓起勇气前往日本。法庭上,她们不得不重拾旧痛回答一些涉及女性隐私和自尊的问题。虽然事隔半个多世纪,但多数妇女仍然感到羞愧、怨嘆、愤怒,一人答,众人哭。也有日本民间团体声援她们,鼓励她们一定坚持到讨回公道。2005年,东京最高法院三审判定“台籍慰安妇”败诉。不只台湾,据康淑华介绍,类似其他国家所有求偿案件全部败诉,约十馀件。

直到现在,日本右翼势力依旧极力歪曲和否认“慰安妇”问题。近年来,台湾各界有更多人走进揭露暴行、关心受害妇女的行列。

责任编辑:易庆文 最后更新:2015-09-19 09:02:47

Tags:《慰安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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