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发布《日本侵华战犯笔供选》第十三集:白须勇 _抗日战役_日军侵华罪证史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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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发布《日本侵华战犯笔供选》第十三集:白须勇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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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白须勇。根据第十三集摘要,据白须勇笔供,他生于1919年,日本广岛县人。1940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8月被俘。(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8月23日电 国家档案局23日在其官网发布了《日本侵华战犯笔供选》第十三集:白须勇。

根据第十三集摘要,据白须勇笔供,他生于1919年,日本广岛县人。1940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8月被俘。

重要罪行:

1940年5月,在湖北省枣阳县,和同伙“用棍棒威胁使2名中国农民男子强奸2名中国妇女”。

1940年6月,在湖北省荆门县,中队的步哨“逮捕了1名三十五六岁的中国和平人民男子”,白须勇“用枪刺刺死了”。

1941年5月,在荆门县,将“在草垛中隐藏的二十一二岁左右的中国妇女,拖到中国人民住宅内”,和1名同伙进行了轮奸。

1943年12月25日,在湖北省远安县,参加了“白阳寺大屠杀”。“大队长山中孝夫大尉之命令:‘于白阳寺村,将居民,连妇女、小孩都要杀掉,将房屋烧毁,将物资都征发。’大队据此命令,主要的把白阳寺村的老人、妇女、小孩,100名中国和平人民进行了屠杀,焚烧了70栋以上的中国人民房屋”。

1944年3月,在湖北省当阳县,“我独自侵入中国人民住宅,将二十一二岁左右的中国妇女捺倒在床上进行强奸”。

1944年4月,在当阳县,“我自己侵入了王家巷子西头的中国人民住宅,将三十五六岁的中国妇女,用刺刀威胁下进行了强奸”。

1944年5月,在当阳县,抓来1名中国和平男子,“我和外2名将其手足绑上,将他倒过来插入池中有2分钟,进行灌了很多的水……如斯进行了3次刑讯”而致死。

1945年4月,在湖北省襄阳县,“我将1名12岁左右少女以刺枪威胁下进行了强奸,其结果将阴部给予了破裂伤”。

侵略期间,在慰安所“强奸中国妇女13名32回,朝鲜妇女7名38回”。  

白须勇笔供译文节选。根据第十三集摘要,据白须勇笔供,他生于1919年,日本广岛县人。1940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8月被俘。(新华社发)

白须勇笔供节选。根据第十三集摘要,据白须勇笔供,他生于1919年,日本广岛县人。1940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8月被俘。(新华社发)

责任编辑:龙强军 最后更新:2015-08-23 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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